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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六个月后不予处罚?

来源:无忧教育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吸毒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而吸毒行为一直持续的,不受期限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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