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教育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小规模简易征收是什么?意思

小规模简易征收是什么?意思

来源:无忧教育


小规模简易征收是指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进项,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而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纳税人。

一、简易征收的情形

一般纳税人在如下几种情况可以进行简易征收: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 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 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

3、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 使用价值的货物,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

5、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方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但不得对外开具专用。

6、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征收,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 扣税凭证上注明的税款。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管理办法》

第二条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

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纳税人。

上款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

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

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销售额(以下称

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

(二)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

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显示全文